中國足球協會誠信專員管理辦法詳解
中國足協于2月27日正式發布了《中國足球協會誠信專員管理辦法》的通知。該管理辦法詳細規定了足協誠信專員的主要職責、應具備的條件以及任期等方面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足球行業內的誠信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本辦法的出臺,旨在根據《中國足球誠信建設行動計劃》和有關規定,為構建一套高效、透明的監督與約束機制,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公平競爭,并維護足球運動的純潔性。它明確了誠信專員的職責、選聘、管理等一系列事項,確保了誠信專員能夠獨立、公正地履行其職責。
誠信專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他們將對會員協會所轄區域內的足球賽事、俱樂部、從業人員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活動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協會的規定。其次,建立暢通的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并調查處理關于失信行為的投訴和舉報,同時配合中國足球協會對有關足球活動中違規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此外,他們還將基于監督檢查和調查結果,向所在協會提出改進建議,并參與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誠信專員的選聘和管理也十分重要。參與足球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有義務配合誠信專員履行其工作職責。誠信專員必須為所在協會的專職工作人員,具備優秀的道德品質、職業操守、豐富的管理經驗或法律背景,以及較強的溝通和調查能力。他們由所在會員協會推薦至中國足球協會,經過審查審批、公示聘用等環節產生,確保了推薦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
任期方面,誠信專員的任期一般為四年,可連任一次。在任期內,他們應全職或兼職履行相應的工作職責。中國足球協會紀檢監督部門負責誠信專員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支持,而各會員協會則需要支持誠信專員的工作開展,包括設立日常辦事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經費保障和培訓機會等。
此外,中國足球協會還會定期召開誠信工作會議,對年度誠信工作進行總結和部署,對會員協會的誠信工作進行考核。對于表現優秀的會員協會和誠信專員,中國足球協會將給予表彰;而對于失責失管的情形,將會進行嚴肅處理。
該辦法不僅對中國足球協會各級會員協會及其下屬機構、俱樂部、賽事組織等足球從業主體具有指導意義,同時也適用于相關領域。各會員協會可參照本辦法在所轄領域組建誠信專員隊伍,構建行業監督管理體系。
總的來說,《中國足球協會誠信專員管理辦法》的實施將有助于加強足球行業的自律和監督,促進公平競爭,維護足球運動的純潔性。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為中國足球的長遠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